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 時間:2018-7-12 閱讀:
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委[2015]4號文件發布,2015年7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完善油 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工作體制機制,建立覆蓋規劃、建設、 保護、監管等各個環節的責任體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等,進一步明確油氣輸送管道保護部門和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1.依法主管全國管道保護工作,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組織核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
2.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國管道發展相關規劃,統籌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道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
3.起草或制修訂職責范圍內涉及油氣輸送管道的標準規范。
4.組織推進油氣輸送管道行業重大設備研發,指導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
5.指導督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依法主管本行政區域的管道保護工作,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
6.指導督促油氣輸送管道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 曰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運行。
二、公安部
組織、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打孔盜油等破壞油氣輸送管道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的管道保護治安秩序。
三、財政部
加強對安全生產預防和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的支持。啟動對油 氣輸送管道通過地區稅收分享政策的研究,完善管道沿線地方人 民政府參與管道保護的激勵機制,調動地方人民政府保護管道的 積極性。
四、國土資源部
1.組織制定油氣輸送管道項目土地利用政策、措施及用地標 準,完善建設用地補償機制。
2.組織、指導地方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查處毗鄰油氣輸送管道 保護范圍的礦山領域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釆礦等非法 違法違規行為。
五、環境保護部
1.負責按國家規定審批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負責牽頭協調油氣輸送管道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地方人民政府開展相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
1.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做好油氣輸送管道建設規劃的審核工作,經審核符合城鄉規劃的,應當依法納入當地城鄉規劃,依法根據城鄉規劃為管道建設項目核發規劃許可。嚴格油氣輸送管道周邊施工項目審批和日常監督管理,配合管道保護部門嚴查管道周邊違法施工行為。
2.組織制定油氣輸送管道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
七、交通運輸部
1.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公路、鐵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與油氣輸送管道發展規劃、建設規劃、標準相銜接。
2.組織協調解決公路、鐵路、水路建設項目與油氣輸送管道建設和安全運行相關的重大問題。
3.負責做好跨越、穿越航道的油氣輸送管道項目航道通航條 件影響評價審核工作。
八、水利部
組織或參與協調解決水利工程建設與油氣輸送管道建設和安全運行相關的重大問題。
九、國務院國資委
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經營油氣輸送管道業務的相 關中央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 準等工作。督促相關中央企業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排查和治理 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十、質檢總局
負責油氣輸送管道行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組織 實施油氣輸送管道等特種設備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組織制定相 關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實施相關行政許可,監督檢查油氣輸送管道檢驗檢測和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安全監管總局
1.負責組織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
2.依法組織油氣輸送管道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管道保護》2015年第5期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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